一、每年对收费罚没项目进行清理,向企业发放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政策明白手册》,推行收费罚没项目目录管理,编制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项目目录,并在《保定日报》公示。
二、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收费管理工作,为进厅部门和企业提供快捷高效服务,保证进厅审批项目“一站式”收费。对市政府确定的12家重点企业,实行由非税收入管理局统一收费,减轻企业负担。
三、对企事业单位提出的符合政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(基金)和土地出让金减免或挂帐申请,4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。
四、对由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企业贴息资金,项目确定后,5个工作日内拨付。
五、对由省级审批的退税,主要包括监狱劳改、文化宣传、军队三线搬迁、锻铸件、模具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退税,做到随来随审,按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求,每季度申报一次,待审批后,需由市本级退库的,7个工作日内返还退税资金。
六、按政策办理房产交易契税,随来随办。办理契税减免,手续完备、符合政策的,当日办理上报审批手续。
七、每年在《保定日报》公示全市首批扶贫项目、资金投向、建设内容。
八、落实中央惠农政策,加强对县乡的督导检查,确保按政策、按时限要求,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足额兑付到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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