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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4月24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为千分之一

出处: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:不详 2008-4-28 8:51:03

        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,调整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税率,由现行3‰调整为1‰。即对买卖、继承、赠与所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,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‰的税率缴纳证券(股票)交易印花税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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